沈阳市房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
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住宅
司 法 拍 卖 公 告
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4年7月17日9时30分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287号(房地产大厦)1307拍卖厅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109-30号2-5-1室,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建筑面积约100.24㎡,
评估价93.22万元,竞买保证金18.65万元。
(第一次拍卖)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14年7月1日--拍卖日前
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7月16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长江支行;账号:0386010140940002741),并于2014年7月16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287号1310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截止时间2014年7月16日15时,逾期不予办理,不具有参与竞价的资格。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负责交付;
2、最终以标的现状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公司电话及联系人:024-22510377 李先生
拍卖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287号1310室(房地产大厦):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4-86869911
沈阳市房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4日
公告刊登于2014年7月1日《沈阳晚报》 百业信息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