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7月15日14:20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十七号法庭(长春市超达路3999号)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位于长春市高新区高新路以北、硅谷大街6-11号三佳新村9号楼209室住宅,建筑面积106.43平方米。
优先购买权人请在登记截止日内,持委托人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我公司办理优先购买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7月14日,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需在见报之日起至2014年7月14日15:00前(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至以下账户(收款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 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账号:431900188810808),并于2014年7月14日15:00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资格登记,逾期支付保证金或逾期登记的,均不予办理。
四、拍卖公告另见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rmfysszc.gov.cn)
咨询电话:13756554691
登记地点:长春市繁荣路航空国际大厦A座606室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431-88558475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431-88558515
吉林省弘扬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