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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滕州市金城小区21号楼2单元203室房产一处拍卖公告

山东省滕州市金城小区21号楼2单元203室

房产一处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7月16日15时,在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二楼拍卖厅依现状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滕州市金城小区21号楼2单元203室房产一处(产权证号:014208275)。

该房为混合结构;建筑面积:87.51平方米,储藏室面积:18.66平方米;2003年9月建成。参考价:36.4968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二、竞买申请与登记:有意竞买者应于2014年7月15日16时前以转账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交纳至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枣庄分行新城支行;账号:37001648001059000777),保证金以实际到达账户为准,并凭有效证件、交纳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及相关材料于2014年7月15日16时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7月15日11时止,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四、联系咨询方式:0632-3619866    13706325768
        公司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路小学北侧原办事处5楼

                                     枣庄元宏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6日

 

 

公告刊登于2014年6月26日《枣庄日报》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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