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原刊登于2014年6月26日“人民法院涉讼资产网”及“重庆联合交易所集团网站”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支路26号(都市春天)9-11号房屋司法拍卖公告”中,现将“四、特别说明中1、标的物设有抵押,未办理《重庆市房地产权证》,有《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能否办证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更改为“1、标的物设有抵押,未办理《重庆市房地产权证》且标的物所属小区尚未办理房地产权总证,有《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能否办证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其它内容不变,特此更正。
重庆金汇拍卖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支路26号(都市春天)9-11号房屋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7月28日15:0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渝中区长江支路26号9-11号房屋,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69.35㎡,住宅,出让地,现空置。拍卖保留价:44.25万元,竞买保证金:4.4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7月24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7月25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设有抵押,未办理《重庆市房地产权证》,有《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能否办证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物办证、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大修基金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63625166 63622130 曹老师 QQ:716333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63905738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247 67673497
重庆金汇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