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公告
受乳山市人民法院的委托,我公司定于2014年7月9日上午1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乳山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乳山市城区向阳街向阳小区(东风商城内)27号房产。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
乳山市城区向阳街向阳小区(东风商城内)27号房产建筑面积47.36m2,房屋所有权证号:乳房权证字第075439号,土地证号:乳国用(2007)第1575号,结构:混合,用途:商业服务。
拍卖保留价111958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7月8日(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乳山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乳山市支行,账号:570101040003044,注:请不要使用网上银行支付)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3)乳法技拍字第14-3号案件竞买保证金,到乳山市人民法院技术室开具保证金收据,于2014年7月8日前凭保证金收据以及有效证件到威海市茂银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按展示期现状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标的的瑕疵包括隐性瑕疵不承担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所有税、费及不利后果;
2、标的原来确权欠缴或原来没有确权现在确权过程需要交纳的税费以及产权转移过程中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631-5232851 13181122851 孙雪峰
拍卖公司地址:威海市统一路411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631-6870706
威海市茂银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0日
公告刊登于2014年6月20日《威海晚报》A 1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