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资产网

福建省漳平市天守阳光城一期1幢811#住宅(单身公寓)的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7月 7 日10时至2014年7月 8 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的现状:位于福建省漳平市天守阳光城一期1幢811#住宅(单身公寓)

房屋为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18层,所在楼层8层,南北朝向,由于该房签订购房合同后尚未交付给买房人(即本案的被执行人),也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因此,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暂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依据,房屋面积最终以《房屋所有权证》所载明的面积为准,土地分摊面积最终以《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载明的面积为准(现不详)。预告登记证明编号:F20120457,《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201200483,建筑面积39.32平方米,土地性质:国有出让

起拍价:15.66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长汀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 6月23 日起至2014年7月7日10 时止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时,须待本院办理买房人(即本案的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完成后;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但不含办理买房人(即本案的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应缴纳的税、费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7月  21 日   18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汀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汀州信用社,账号:9090  3110  1001  0000  0079  2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7-3266084,

联系地址: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 六月二十日

分页:123
热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