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交易公告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受法院及有关单位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将公开拍卖下列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凡有意者请登录到交易中心网站www.sz68.com办理竞买申请手续。(详细情况请查询交易中心网站www.sz68.com或致电或到中心竞买咨询台咨询及索取相关资料)。以下清单中的数据、信息以拍卖当天公布的顺序清单为准。 |
2014年深房地网拍第5号公告(总第1003场) |
拍卖时间:2014年07月04日10:00 拍卖方式:现场拍卖
网上受理申请时间:2014年06月18日09:00至2014年07月03日16:30(工作时间内) |
序号 |
区域 |
标的物名称 |
位置 |
面积(㎡) |
拍卖保留价(元) |
保证金(万元) |
用途 |
拍卖物性质 |
拍卖物权属证明 |
拍卖物权利人性质 |
是否欠地价 |
是否欠土地使用费 |
委托人对拍卖物的相关说明及瑕疵声明,包含但不限于 |
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债务的处理 |
是否存在租约 |
备注 |
15 |
龙岗区 |
东方半岛花园B区1栋商铺107 |
布吉镇大芬村 |
52.25 |
428122 |
5 |
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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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未告知 |
委托人未告知 |
ABCDE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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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备注说明: |
备注7:本次拍卖法院不负责移交,竞得人应自行协调处理,协商不成,依侵权纠纷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房屋内部物理结构是否改变未核实。 |
备注9:本次拍卖法院不负责移交,竞得人应自行协调处理,协商不成,依侵权纠纷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房屋内部物理结构是否改变未核实。 |
备注10:该房产的房屋性质为私房,绿本房产证,是否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法院不负责移交,竞得人应自行协调处理,协商不成,依侵权纠纷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房屋内部物理结构是否改变未核实。 |
备注11:该房产存在租约,租约至2014年8月31日止。委托人未提供租约。 |
拍卖公告中A、B、C、D、E的相关说明为:A、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B、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C、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D、拍卖物按现状拍卖;E、[1]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国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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