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芝罘区前进路房屋
司法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7月11日9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前进路21-11号房屋一套,烟房权证:芝字第E177005号。
建筑面积为121.49㎡,评估价为961000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7月9日11时(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人: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烟台市芝罘区幸福信用社大疃分社 账号:90602023120100009985),并于2014年7月10日15时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不负责交付;
2、标的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0535-2216574 刘女士
拍卖公司地址:莱州市南阳河东路988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5-6859222
省高级法院监督电话:0531-68886236 68886217
烟台嘉利达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