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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G95298扬子YZK1022C3AS轻型普通货车一辆

扬子轻型普通货车一辆

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7月9日14:0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渝G95298扬子YZK1022C3AS轻型普通货车一辆,据评估报告显示:初次登记日期:2011年10月,发动机号码:10607933Z;车辆识别代号:LL6C544A0BA204203。

拍卖保留价2.5万元,竞买保证金0.25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停放地(涪陵区人民法院停车场)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7月7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并于7月8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货厢下部有锈蚀、左后轮货厢下部有损坏、外观已显陈旧,不能启动,未核实行驶里程;查封前尚在运行,其他功能正常、经维修后能够正常使用。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4、标的物移交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违章罚款、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6、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成交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72385902   崔老师

联交所涪陵分所地址:涪陵区太极大道44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72812808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247、67673497

                                                   重庆市公得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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