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袁家村2组三套非住宅拍卖公告
受大足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袁家村2组非住宅三套,据评估报告显示:房地籍号为210字第03002033号,商业、划拨地,建面188.60㎡;房地籍号为210字第03002032号,办公、划拨地,建面329.57㎡;房地籍号为210字第03002031号,划拨地(建面174.31㎡、商业,建面205.52㎡、住宅);标的物建面共计约898㎡,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1666.67㎡,保留价:163.52万 元,保证金16.352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大足支所)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人占用,原抵押已到期。
2、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
3、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确定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5、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6、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大足支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7、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至指定账户。
联系电话:谷老师 43780301
大足支所地址:重庆大足国土局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64386555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247 67673497
重庆市北城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7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