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7月24日10时30分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栖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二楼拍卖厅以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分项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1、栖霞市金岭路95号西单元3层西户,房产证号为栖城房字第00019768号(建筑面积约为75.60㎡)的房产,竞买保证金2万元。
2、被执行人所有的185型巨力牌7Y-750农用三轮车一辆,竞买保证金500元。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7月23日11:00时(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户名:栖霞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栖霞支行;账号:1606 0218 1902 4919 006),并于拍卖会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不负责交付;
2、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15605358112 刘经理
拍卖机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大街53号华夏传媒大厦1307室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5--5223875
省高级法院监督电话:0531-68886236 0531-68886217
山东方正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