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7月18日下午15:30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简称“郴州所”)按现状拍卖下述标的,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1:临武县城关镇东塔街检察院3栋2楼一套住宅,建筑面积69.67㎡,评估价/起拍价15.6479万元,保证金3万元。 标的2:车牌号为湘LB9427北京奔驰戴克轿车一台,评估价/起拍价12.2万元,保证金2万元。 标的3:两台广西柳工生产的ZL30E装载机,评估价/起拍价分别为3.92万元、5.88万元,保证金分别为0.6万元。 标的4:郴州市国庆北路40号万兴市场一楼C69号门面,建筑面积7.61㎡,评估价/起拍价14.3068万元,保证金2万元。 二、标的展示、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截止2014年7月16日(以到账为准)。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八一路支行,账号:8102 0309 0000 3595
8)。 竞买人应在2014年7月17日17时前凭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郴州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咨询电话:拍卖公司0731-58213858 1877325960肖女士 郴州所0735-2626805 郴州所地址:郴州市博物馆路市文化中心附八楼 监督电话:省高院0731-82206302 工商:0735-2348041 委托法院:标的1、2、3: 0735-6331915 标的4:0735-4472029 详见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 省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 湖南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