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拍卖公告
受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委托,定于 7 月 10 日15:00对以下标的物1、2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分别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标的物1: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等资产一批,包括毛板、抛光板、电子设备4项、库存原材料(扳手、钻头、螺帽、螺栓、轴承、保险管、继电器、模具等)1228项,整体拍卖保留价23.568384万元,竞买保证金2.5万元;
标的物2:渝G80276长安SC6360汽车一辆,购置时间为2004年2月,行驶里程25万公里;渝G29895捷达FV7160CiF汽车一辆,购置时间为2004年4月,行驶里程27万公里,整体拍卖保留价:1.273856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0.2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存放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涪陵分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 7 月 8 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帐户,并于 7 月 9 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1中产成品为样品或历年客户订单尾货,半成品为历年客户订单尾货,颜色、尺寸等杂乱,且多次转移,实际数量不详,可能存在实际与评估报告清册不符的情况。若发生差异,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资产拍卖成交后,破产管理人在资产存放地点现场移交,但因厂区拆迁,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自行清点、看护并在5日内搬运完毕;延迟搬运导致的拍卖物毁损、灭失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标的2物被债权人私自扣押多年,管理人未实践占有,其它瑕疵不明。车辆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车辆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违章罚款、滞纳金、路桥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3、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将款项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4、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委托方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72385902 崔老师
重交所涪陵分所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44号
破产管理人电话及联系人:18623250527 吴老师
涪陵法院监督电话:72812808
市高法院监督电话:67673247 67673497
重庆汇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7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