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环翠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7月31日上午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威海市统一路180-17号拍卖厅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 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文登金地街8号2单元503室房屋,根据评估报告显示:该标的居住建筑面积约126.81㎡,储藏建筑面积约15.99㎡,房权证号:文房权证市区字第2009010331号,土地证号为:文国用(2009)第090073-8-3号,出让用途住宅,终止日期为:2068年1月13日。
起拍价:28.3万元,保证金:5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在2014年7月30 日16:00前(到帐为准)将保证金缴至环翠区法院一楼立案大庭财务处,或指定帐户(收款人: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结算中心,开户行:威海市商业银行鲸园支行,账户:88104201110000000003),并于2014年7月 30日16:00时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威海市统一路180-17号办理竞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按展示期现状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标的的瑕疵包括隐性瑕疵不承担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所有税、费及不利后果;拍卖所得价款全部由法院实际收取,拍卖费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由买受人支付。
2、标的原来确权欠缴或原来没有确权现在确权过程需要交纳的税费以及产权转移过程中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631-5205688 13869076068
公司地址:威海市统一路180-17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631-5239533
威海市金桥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5日
公告刊登于2014年7月15日《威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