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7月29日10时至2014年7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户名: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澄江县右所镇旧城村委会中所一组蛤蟆山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
面积:256.7亩,主要树种:桉树,林地使用期:37年,终止日期2044年1月1日。起拍价:3200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 年7月14日起至2014年7月29日16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详细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于2014年8月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玉溪市商业银行彩虹支行,账号:10180210001736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7-2616049
举报监督电话:0877-2618848
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33号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