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中区苗庄村海泽物流公司院内地上附着物
司法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7月31日1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在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二楼拍卖厅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市中区苗庄村海泽物流公司院内地上附着物东十二间、南十三间、北二十三间及院落一处,参考价43万元,交保证金1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7月30日16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并于2014年7月30日16时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山东龙头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收款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枣庄分行新城支行
账号:3700 1648 0010 5900 0777
山东龙头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632-5277067 5277068
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解放中路66号
公告刊登于2014年7月11日《枣庄日报》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