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县中心街北侧房产司法拍卖公告
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7月30日10时在保定市朝阳北大街766号举行拍卖会,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房产一套,位于清苑县中心街北侧,建筑面积:486.48㎡,房权证号为:保房权证清字第001275号,拍卖保留价: 307.3万元人民币。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标的物自公告之日起在清苑县开始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欲参加竞买者,请于2014年7月29日16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竞买保证金到保定市朝阳北大街766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保证金缴至: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账 号:100148016796
开户行:中行西城支行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由有关法院负责标的移交。
2.标的物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瑕疵:处于在租期。
联系电话:0312—3632481 0312—5952631
联系人:刘先生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 0312—3103129
河北华信拍卖有限公司
本公告于2014年7月10日在河北经济日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