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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无锡市北塘区盛岸路211-13房屋

变卖公告

    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7月18日2014年9月15日共60天期限内在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本次变卖分三个阶段进行,现公告如下:

1、2014年7月18日2014年8月6日为第一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4年8月6日10时至2014年8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则进入第二阶段变卖期。

2、2014年8月7日2014年8月26日为第二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10时至2014年8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进入第三阶段变卖期。

3、2014年8月27日2014年8月15日为第三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4年8月14日10时至2014年8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一、变卖标的:无锡市北塘区盛岸路211-13房屋。 

变卖起拍价:336万元,保证金:27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变卖期间接受咨询(限工作时间),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网上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无锡广瑞路支行,账号:7322510183100000336),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 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 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66757672.htm?spm=5262.7053841.0.0.u27dvM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及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苏地行房估2014字第WX0015号。

咨询电话:0510-82229867

监督电话:0510-82229812

联系地址:无锡市崇安区崇正路1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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