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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龙园路3号御锦江山8号楼1-3-2号住宅

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龙园路3号御锦江山8号楼

1-3-2号住宅司法变卖公告

 

受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 8 月 14 日  10:00  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南川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变卖,若在 8月14 日无人竞买,则从8 月15 日至 9月24 日期间,采取先到者得的方式进行变卖(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龙园路3号御锦江山8号楼1-3-2号住宅。

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建面约为149.51㎡,房产证号:304房地证2009字第00363号,住宅、出让地。变卖保留价:57.0402万元,竞买保证金:6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南川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  8 月 12 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  8 月 13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抵押,现有人居住,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确定的面积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3、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等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

4、标的物移交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6、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南川支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7、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71422469 刘老师 
   联交所南川支所地址:南川区二环路康盛花园A1-1-2-1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 64567098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247  67673497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川支所

2014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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