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泰山区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定于2014年8月11日14时30分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大厅依现状对以下标的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海马HMC7163A4S0”小型轿车一辆,车牌:鲁ABL526,发动机号码:3L70E0801,排气量:1.6L,手动挡,登记日期:2008年2月18日,参考价:29835元,保证金:0.6万元。
此标的上述情况请咨询泰山区法院执二庭,执二厅电话:8625113。
二、竞买申请:有意竞买者应于8月7日11时前缴纳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至法院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缴纳方式以转账为主,若以现金方式缴纳,须到收款单位开户行所在营业部(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A座一层)办理,交纳拍卖保证金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4泰中法拍第327保证金。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4年8月11日14时20分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三、标的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8月7日11时,标的物所在地。
四、联系电话、地址:咨询电话:0538—8888296 18653880036
公司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西段156号
五、法院监拍电话:0538-8512256
泰安市康乾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2日
公告刊登在2014年7月22日《泰山晚报》A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