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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金谷华城金禧园15-甲单元902室房产(第一次)

拍 卖 公 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8月7日10时至2014年8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苏省金坛市华谷华城金禧园15-甲单元902室(建筑面积172.83㎡,其中阁楼面积46.3㎡)。

(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80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4年8月1日起至2014年8月6日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请事先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需2个以上竞买人报名才能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1000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8月15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南银行天宁支行,账号:8980110201202000000003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品咨询电话:0519-85579518

拍卖咨询电话:0519-85579518

监督电话:0519-85579393

联系地址: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网址: http://www.cztnfy.gov.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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