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
受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
位于合肥市长江中路365号CBD中央广场(长江中路与中巷交叉口南角)2-2301办公用房(钢混结构,2005年建造,出让土地)。
建筑面积约注意事项:竞买人须于前述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以电汇、转账的形式向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高新支行;账号:1020801021000663036)汇入相应竞买保证金。并持有效证件至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1室办理竞买申请报名有关登记手续。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买受人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价款,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次日起5日内退还(不计息)。
另受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
长安牌轿车SC
二、拍卖地点:巢湖市人民路347号二楼拍卖大厅
三、展示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下午五时止。
四、联系电话:0551-82393877
13500512266 13003098800
五、公司网址:http://www.chcxpm.com
六、注意事项:参加竞买者在办理登记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竞买需有相关委托手续及有效证件)并交纳标的额10%的竞买保证金,如竞买不成,保证金当场退还(不计息);竞买成功保证金则转为标的物价款。
巢湖市诚信拍卖事务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