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新街42号(骏龙园)A单元15-1号住宅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8月28日14:3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新街42号A单元15-1号住宅,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现有抵押。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63622130 63625166
重庆联交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86361020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247、67673497
重庆汇丰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