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名门山庄10号附1号、附2号两套房屋及铜梁县东城街道办事处民兴街68号第一层、夹层房屋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8月14日9:15开始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1、江北区名门山庄10号附1号别墅一套。
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213.42㎡,房地产权证号为103房地证2010字第125149号。住宅、出让地。拍卖保留价131.64万元,竞买保证金13.2万元。2、江北区名门山庄10号附2号别墅一套。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213.42㎡,房地产权证号为103房地证2010字第125120号。住宅、出让地。拍卖保留价131.64万元,竞买保证金13.2万元。
以上标的物1、2采取先整体后分零方式拍卖,整体拍卖保留价:263.28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26.4万元。
3、铜梁县东城街道办事处民兴街68号第1层、夹层商业用房。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642.66㎡,房地产权证号为209房地证2013字第01123号。商业、住宅、出让地。拍卖保留价317.73万元,竞买保证金31.8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8月12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8月13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1、2现空置,两套房屋共同组成一双拼单元,内部部分改造,布局结构有所改变,部分砌体拆除或加筑;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标的物3目前整体作茶楼经营。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移交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63622166 63621526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67188912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247 67673497
重庆博诚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