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电报路155号第一层3号门面、电报路147号第二层3号、4号、第三层2号非住宅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8月19日14:0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渝东分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先整体后分零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万州区“帝景湾.名苑大厦”电报路155号第一层3号门面、电报路147号第二层3号、4号非住宅、电报路147号第三层2号非住宅,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共计约为395.7㎡,标的物所在大厦已办总证(证号:301D房地证2011字第00117号、301房地证2011字第08173号),清水房,现空置,商业、划拨地。
整体拍卖保留价:437.292万元,竞买保证金:45万元。分零拍卖详情请见下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约(㎡) |
拍卖保留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万州区电报路155号第一层3号门面 |
111.43 |
244.899 |
25 |
2 |
万州区电报路147号第二层3号非住宅 |
48.82 |
30.141 |
3 |
3 |
万州区电报路147号第二层4号非住宅 |
59.56 |
47.007 |
5 |
4 |
万州区电报路147号第三层2号非住宅 |
175.89 |
115.245 |
12 |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渝东分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4年8月15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2014年8月18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权属明确未登记办证。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等)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渝东分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58359072
重庆联交所渝东分所地址: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861号A3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87666015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247 67673497
重庆嘉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