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滕州市金坪玻璃有限公司资产
司法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8月19日15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二楼拍卖厅以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标的位于滕州市金坪玻璃有限公司所有的厂房、办公用房等,包括东车间、北车间、西车间、南跨房、大门斜墙、院墙、厕所等,拍卖保留价为147.2万元,保证金为2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8月18日16时前(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并于2014年8月18日16时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山东龙德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收款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枣庄分行新城支行
账号:3700 1648 0010 5900 0777
山东龙德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632-7697789
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高新区泰山北路北首
公告刊登于2014年7月31日《枣庄日报》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