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9月12日9:15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分零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1、沙坪坝区经纬大道1109号(志龙·玖嘉怡)附1号33-14号跃层房屋一套,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91.18㎡,房地证证号为104房地证2012字第20717号,住宅、出让地、跃层清水房。
拍卖保留价:71.39万元,竞买保证金7.5万元。2、沙坪坝区显丰大道76号(联芳圣泉花园)附3号4-4号房屋一套,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74.51㎡,房地证证号为104房地证2011字第178609号,住宅、划拨地。拍卖保留价:41.06万元,竞买保证金4.5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9月10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9月11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1现空置中,标的物2使用中。
2、标的物1、2均有抵押。
3、本次标的物2拍卖范围不含室内家具及其它设备设施等物品。
4、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法院负责标的物的交付。
5、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6、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或收益金)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7、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9、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价款全额划至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63622166 63621526 顾老师 QQ:17259158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65483257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247 67673497
重庆竞风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