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司法拍卖公告(商品房)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8月14 日 10时起至 2014 年8 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 南通市东方鑫乾大厦3幢506 房地产及室内装修。
房屋为(砖混/钢混等)结构,房屋总层数 18 层,所在楼层 5层,房产证号 71073838,证载建筑面积 101.08平方米起拍价:61.1235万元,保证金: 12万元,增价幅度:5000 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4年
7月 29日至2014年8月12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当地现行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上述费用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预付,经本院确认后凭票报支。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8月2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汇丰支行,账号:5003018800000329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3-55088631 ,监督电话
0513-55088685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