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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人民法院拍卖中星湖滨城C区171幢361号306室房地产的公告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8月14日10时至2014年8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0/06,户名:宜兴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宜兴市宜城街道中星湖滨城C区171幢361号306室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宜房权证宜城字第1000066009号,发证日期2012年2月21日,建筑面积为205.6㎡,土地证号201241600432,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52.5㎡,终止日期2074年7月19日。

地处宜兴城北团氿北路北侧,团氿西路东侧的中星湖滨城尊园内,位于一幢四层住宅楼的第三、四层,为复式结构,另有阁楼层。其中第三层朝南一客厅、一卧室,北侧为门厅、厨房、中间部位为楼梯,中厅(兼餐厅)及卫生间;第四层南北各有两卧,阁楼层为屋顶山尖部分,檐口高度不足1米。拍卖对象房屋已进行少量装修,现处于停工状态,其中水、电管线已敷设,第三层地面地砖已贴,客厅、卫生间及厨房墙面转已贴,石膏板吊顶已做,第四层及阁楼仅墙面抹灰工程已完成,室内中央空调管线已布设,但室外主机未安装。所在区域内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气“六通”的开发水平,附近有麦德龙超市、湖滨实验学校、金三角汽车站等各类配套设施,生活较方便。拍卖对象小区内部环境优美,南侧为团氿风光带,周围风景优美,自然景观优良。

评估价:180万元,起拍价:180万元,保证金:18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宜兴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宜兴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7月29日起至2014年8月15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8月25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兴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320223010120100010014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0-87963654,  监督电话:0510-87963891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教育西路51号                     

网址: http://yxs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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