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立德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三水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14年9月25日16:00,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教育东路2号三水区人民法院审判楼第1审判庭举行2014年第35期拍卖会,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1、晋M74894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晋MH875挂重型普通半挂车,参考价:68800元,保证金:6880元,承办法官:周法官,电话:87393992,案号:(2014)佛三法乐执字第95号【说明:(1)竞买人自行了解车辆能否过户及其他瑕疵问题,车辆拍卖成交后,法院只负责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需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自行承担过户时需要交纳的一切税费;(2)车辆自扣押之日起到移交之日止的停车费用及拖车费用由买受人承担;(3)车辆按现状拍卖,请竞买人自行了解车辆现状后才决定是否竞买,本院对评估过程中未能发现的瑕疵概不负责;(4)该车欠缴的一切税费,违章罚款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本院不负责免除。
】;2、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青大道20号时代廊桥花园南区二十一座1601房产(建筑面积:76.78㎡,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2011080171,房产只办理合同备案,未办理相应的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且被执行人未将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交到法院,且未办理收楼手续),参考价:322500元,保证金:3.2万元,承办法官:黎法官,电话:87911615,案号:(2013)佛三法乐执字第258号;
备注:(1)标的物2竞买人需具备本市住房限购区域内住房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佛府办【2011】28号通知、佛建【2011】16号通知规定的可购买住房主体资格条件或所竞得拍卖标的物套数违反上述通知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人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2)标的物成交后法院只负责出具协助房屋办证、过户的法律文书,不能过户的风险和税费由买受人承担;(3)标的物所欠缴的物管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承担;(4)按现状为准,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
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名义于2014年 9月23日下午5时前以银行划转方式(不得交纳现金)缴纳保证金到如下保证金账户(开户单位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赤岗支行;账号:44001667137059888886)交款时间以到账为准,汇款时需注明参加立德拍卖行2014年第35期拍卖会、案号、拍卖标的物名称。竞买人必须是保证金交款人。个人请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保证金缴款单,并于9月24日下午5时前到三水区西南街道教育东路1号法院执行局401室办理相关竞买手续(逾期办理不予确认竞买资格),联系人:赵莹,联系电话:87783587。
标的展示时间:2014年9月15、16日。佛山中院监督电话:82630433、三水法院监督电话:87911365。本公告发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qindex/9675/rm_qindex.shtml。
拍卖公司地址:禅城区季华四路33号佛山创意产业园9号楼608室 电话:82666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