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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檀山路10号魅力之城四街区22幢105室、106室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关于镇江市檀山路10号魅力之城四街区22幢105室、106室拍卖的公告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9月18日10时起至2014年9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镇江市檀山路10号魅力之城四街区22幢第1层105室和106室住宅房地产。

105室、106室房屋建筑面积均为125.0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钢混结构,总层数5层,所在层数:第1层。

权属状况:房屋所有权证书号:105室为镇房权证字第1101004879100110号;房屋评估价为1142058元;106室为镇房权证字第1101004880100110号;房屋评估价为1142058元;

两房整体拍卖,起拍价:2284116元,有保留价,保证金:23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拍卖价:1142058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9月2日起至2014年9月16日11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登记后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23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9月29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北固支行,账号:313401040005565 ,请注明拍卖余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1-85319331 ,监督电话0511-85319320。

联系地址:镇江市京口区烈士路1号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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