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宜昌市拍卖商行有限公司和湖北翰瑞拍卖有限公司将联合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位于宜都市枝城镇滨江路85号土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具体如下:
1、土地使用权证载总面积为235682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出让;房屋建筑面积约26229.55平方米;钢结构料斗、砼浓缩池、室外道路及排水、取水工程、零星管道安装等构筑物;参考价10299.42万元,参拍保证金700万元。
2、全套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合计约28934台,参考价4335.49万元,参拍保证金100万元。
以上标的整体拍卖优先,整体拍卖参拍保证金800万元。整体不成交再按房地产和设备分别拍卖。
二、拍卖时间、拍卖地点:
拍卖时间:2014年 9月26日10时
拍卖地点: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55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当事人、相关权利人经委托法院资格确认后,到光谷联交所宜昌分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应在2014年9月25日16时前向委托法院执行款账户交纳规定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交款单备注栏注明:市法院代号0130301,执行款代码500107(在右下角科目处注明(2014)鄂宜昌中执恢字第00003号案件拍卖保证金案保证金)。
户名:宜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180703100902492655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云集支行
五、特别说明:
1、以上标的为现状拍卖。
2、标的办证、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应由买卖双方缴纳的税费、清场及不能登记的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3、房地产面积最终以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测绘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4、若生产设备单独成交,买受人应在与委托人办妥移交手续后7日内将成交标的全部搬出存放地,并自行承担标的拆卸、运输费用及保障施工安全;拆卸、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其他设备设施。此项以评估报告载明为参考,若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款。
5、买受人支付成交价款的期限:成交之日起30日内将成交价款支付至委托法院执行款账户。
六、网络公告: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rmfysszc.gov.cn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www.ycuae.com
宜昌市拍卖商行有限公司:www.ycpm.com
湖北翰瑞拍卖有限公司:www.hrx.net.cn
七、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
0717-6331053、18607206755 庄先生 13098400088王女士
宜昌市拍卖商行有限公司:
0717-6223603、13507241301 陈先生
湖北翰瑞拍卖有限公司:
0717-6760646、15971628318 罗先生
法院监督电话:0717-6331860
工商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0717-6457796
宜昌市拍卖商行有限公司 湖北翰瑞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