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4年 9月19日上午1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在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二楼拍卖厅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依据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枣执字第1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重新拍卖被执行人山东天成运动设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滕州市鲍沟镇前黄甫村的房屋建筑物(其中:1、滕房权字第48501003号房屋产权证书,所有权单位为滕州市教学设备厂,证载评估房屋18幢,建筑面积约6643 m2;2、滕房权字第48501004号房屋产权证书,所有权单位为山东天成运动设施有限公司,证载评估房屋6幢,建筑面积约3531 m2;3、无证房屋6幢,建筑面积约1045 m2 ),参考价682.7万元,交纳保证金10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标的。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9月18日16时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户名: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枣庄分行新城支行;账号:37001648001059000777),并于2014年9月18日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山东富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不成交会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山东富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枣庄市新昌路163号
联系电话:3123812 3355868
公告刊登在2014年9月2日《枣庄日报》A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