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变卖公告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一、拍卖标的:位于扬州市邗江区南浦花园8幢房号为1、3、5、306、401室的商业房地产。
证号为扬房权证汊河字第054636号项下的建筑面积为2450.52平方米房产、扬邗国用(2009)第49666号项下的2011.6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竞买价:1657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自2014年9月29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16时止。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买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两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等所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房产有租赁且承租人实际使用,租金交付情况不详,由意向买受人自行核实,本院不负责交付房屋。房屋有装潢,本次变卖不含装潢部分及自建部分。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竞买成交后,于2014年10月24日16时前将成交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汶河支行,账号:110802092910022585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4-82923101,监督电话0514-87863383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30号
网址:fy.yangzhou.gov.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