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
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11套住宅
司 法 拍 卖 公 告
辽宁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受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10月10日9:3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 本次拍卖标的:
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18号1栋
1、3-4-1号住宅, 建筑面积约166.85㎡,评估价927,686元
2、3-4-2号住宅, 建筑面积约159.423㎡,评估价886,392元
3、3-6-1号住宅, 建筑面积约171.23㎡,评估价960,600元
4、3-8-2号住宅, 建筑面积约181.29㎡,评估价989,843元
5、3-9-1号、3-9-2号住宅, 建筑面积约377.003㎡,评估价2,020,736元
6、4-4-1号住宅, 建筑面积约167.197㎡,评估价929,615元
7、4-5-1号住宅, 建筑面积约168.82㎡,评估价947,080元
8、4-6-1号住宅, 建筑面积约168.82㎡,评估价947,080元
9、4-7-1号住宅, 建筑面积约179.016㎡,评估价995,329元
10、4-8-1号住宅, 建筑面积约185.073㎡,评估价1,010,499元
11、4-10-1号住宅,建筑面积约179.016㎡,评估价932,673元
第一次拍卖,分拆拍卖,
每个标的竞买保证金18.2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10月8日
地点:标的所在地。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10月8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沈阳市沈河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集中管理办公室-法院;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账号:0342010141900002808044),并于2014年10月8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交易平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截止时间2014年10月
8日15时,逾期不予激活网络竞买用户名,不具有参与网络竞价的资格。
四、特别说明:
以实物现状及现有手续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公司电话及联系人:024-62221115 王先生
拍卖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3层(北市商务大厦) 网络交易平台: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4-31009996
网址:www.ln-lh.com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89号恒运大厦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4-84119925
公告刊登于2014年9月19日《沈阳晚报》百业信息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