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珠溪镇商贸新村住宅二套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10月11日14:4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分零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1、大足区珠溪镇商贸新村第3层住宅,据评估报告显示:建面约69.25㎡,房权证210字第500609号,住宅、划拨地,拍卖保留价8万元,竞买保证金0.8万元。
2、大足区珠溪镇商贸新村第4层住宅,据评估报告显示:建面约81.76㎡,房权证210字第500610号,住宅、划拨地,拍卖保留价10万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
以上标的物均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足国用(2002)字第071818号)。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大足支所)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10月9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10月10日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由委托法院负责移交。
2、标的物有抵押,无租赁、无人使用。
3、标的物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标的物移交所涉及的欠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5、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大足支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43780301 谷老师
大足支所地址:大足区国土局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64386555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247、67673497
重庆市公得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