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阳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10月16日9时30分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
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宁阳县城金阳大街弘盛现代城12幢4单元101室(房产证号504654)房产一套,建筑面积:117.80平方米。参考价:36.16万元,竞买保证金:7万元。第二次拍卖。
二、竞买申请: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14年10月13日11时之前(以实际到账为准)缴纳竞买保证金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若以现金缴纳的,须到收款单位开户行所在营业部(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A座一层)办理。该拍卖保证金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注明“2014泰中法技拍字第441号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4年10月16日9时20分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三、展示时间地点:自见报之日起至2014年10月13日11时止,在标的物的所在地。
四、联系电话、地址:
泰安拍卖行有限公司(泰安市环山东路8号)
咨询电话:0538-8338310 6234978
网址:www.tapmh.com
五、法院监督电话:15205480501
泰安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2日
公告刊登于2014年9月22日《泰山晚报》A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