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关于熊蓉房屋的拍卖公告(第二次)
一、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将于
拍卖标的:被执行人熊蓉所有的位于淮安市东大街159号门面34室房屋,所在层次/总层1-2/2, 建筑面积52.32㎡。
房屋设计用途商业,建筑年代1998年。混合结构,面西。
起拍价:270895元,保证金:27000 元,增价幅度:1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与拍卖须知,如有问题自2014年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淮安市清河区预算外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农行淮安市淮海西路支行,账号:341401040000182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7-80879065 刘法官
监督电话:0517-80879063
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健康西路180号。
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