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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土湾新生村13号附2号4-5房产、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388号蓝湖丽都8幢5-1-1号房产、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龙中路224号1幢2单元3层1号房产司法拍卖公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土湾新生村13号附2号4-5房产、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388号蓝湖丽都8幢5-1-1号房产、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龙中路224号1幢2单元3层1号房产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10月29日14:3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分零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1、重庆市沙坪坝区土湾新生村13号附2号4-5房产,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70㎡,《房地产权证》证号:104房地证2013字第18350号,住宅、出让地。

拍卖保留价:54.67万元,竞买保证金:5.4万元。

2、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388号蓝湖丽都8幢5-1-1号房产,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121.95㎡,《房地产权证》证号:210房地证2013字第05955号,住宅、出让地。拍卖保留价:52.44万元,竞买保证金:5.2万元。

3、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龙中路224号1幢2单元3层1号房产,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130.97㎡,房产证证号:房权证210字第106910,国土证证号:足国用(2002)字第0041749号,住宅、划拨地。拍卖保留价:45.58万元,竞买保证金:4.5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大足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 10 月27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 10 月 28 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2居住使用中,标的1、3无租赁、无人使用,以上三标的均设有抵押,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43780301   谷老师  

大足支所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国土局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64386555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247  67673497

                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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