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资产网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莆田市城厢区星光电影院北侧303室套房及其柴火间的拍卖项目公示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0月12日10时至2014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许桂山所有的,坐落于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星光电影院北侧的套房303室一套,南北朝向,房屋所有权证号荔政房权证CX字第000044号,房屋来源为1997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分行集资建房,已抵押给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支行。

建筑面积134.77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20.41平方米,柴火间面积4.62平方米,分摊面积9.74平方米。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

起拍价:84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保证金:10万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9月27日至10月10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2014年10月11日9时至10时为现场展示看样时间,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四、本次拍卖,按房屋现状进行,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风格质量以房屋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拍卖后上市过户手续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拍卖的房产系集资房,土地性质为划拨地,按政策需办理上市过户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买受人除自行办理房产上市过户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对集资房上市交易的相关手续和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上市过户等后果由买受人负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4年10月10日12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4年10月15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莆田荔城支行,账号:1405010209022030118)。

八、买受人应在2014年10月20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马巷32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相关交割手续。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94-2281790

业务咨询电话:0594-6972308,承办人:刘国宾(执行员)。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分页:123
热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