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10月14日下午16时前向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20万元(开户名: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周口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帐号:00000068104003806012,行号:40250800013。保证金以转账实际到账为准,未成交者全额无息退还),并携有效证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产权交易窗口办理竞买手续。
竞买要求:该房屋所占土地是租赁的集体土地,现租赁已到期限,土地使用由竞买人与当地村委会协商。该仓储房内现存大量托市粮不易腾空,竞买人应是粮食仓储单位,拍后扔做粮储使用。
上述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现公告通知案件当事人按时参加拍卖会,拍卖标的相关权利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逾期主张者视为放弃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