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菜袁路209号“新东福花园”25幢紫烟阁负一层B1-1、B1-2、B1-3三套住宅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10月31日10:30开始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分零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1、渝中区菜袁路209号“新东福花园”25幢紫烟阁负一层B1-1号住宅 。
据评诂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186.45㎡,住宅、出让地。拍卖保留价: 74.95万元,竞买保证金:7.5万元。2、渝中区菜袁路209号“新东福花园”25幢紫烟阁负一层B1-2号住宅。据评诂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170.86㎡,住宅、出让地。拍卖保留价: 68.69万元,竞买保证金:6.9万元。
3、渝中区菜袁路209号“新东福花园”25幢紫烟阁负一层B1-3号住宅。据评诂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 167.35㎡,住宅、出让地。拍卖保留价: 67.27万元,竞买保证金:6.7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10月29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10月30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为总证,证号为 渝中区国用(98)字第4195号,有证号为房权证101字第101917号的房屋所有权大证(源于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查询)和《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计算报告书》,目前均尚未办理单独房地产权证,能否办证不详,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2、标的物1目前有人居住;标的物2目前空置;标的物3目前已租赁,租期至2019年3月31日,租赁详情请竞买人到联交所了解。若承租人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对承租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拍卖不含室内家电、家具及其他物品。
3、 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5、标的物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卖方承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票向委托法院退款)。
6、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8、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合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63621526 63622166 张老师 QQ:421095005
重庆联交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63905327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247 67673497
重庆时代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