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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辽河大街149号、新华东路12号27至1-1轴、新华东路10号(1-13)至(1-17)的三处房地产

 

 

辽宁新华资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新民市辽河大街、新华东路等三处房地产

司   法  拍  卖  公 告

 

    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4年10月15日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1、新民市辽河大街149号,

建筑面积919.42㎡,

起拍价636.97万元,竞买保证金50万元。

 

2、新华东路12号27至1-1轴、

建筑面积225.15㎡,

起拍价78.06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3、新华东路10号(1-13)至(1-17),

建筑面积是191.89㎡,

起拍价66.53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 第1次拍卖,分零拍卖)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拍卖会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253号天成大厦3楼本公司拍卖厅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10月14日(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保工支行;账号:0321010140940008694),并于2014年10月14日前凭法院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参加竞买前竞买人自行查验标的瑕疵,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及相关手续资料,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024-24868858   13304000938

拍卖公司地址:沈河区正阳街253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15640532508

 

                   辽宁新华资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9月23日

 

 

公告刊登于2014年9月29日《沈阳晚报》 百业信息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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