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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C65F88宝马牌WBAKB410小型轿车,起拍价:40万元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关于车牌号为浙C65F88宝马牌WBAKB410小型轿车的拍卖公告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7月2日10时2014年7月2日22时(延时除外)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5169.0.0.qn7UTV&user_id=1644552545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车牌号为浙C65F88宝马牌WBAKB410小型轿车,车身颜色:黑色, 出厂日期2010年7月1日,初次登记日期2010年11月16日,检验有效期至2012年11月30日,保险终止日期为2011年10月14日,非营运,车辆识别代码:WBAKB4102AC629684,发动机号:11247512N54B30A,核载5人,外廓尺寸:5212×1902×1484mm

自动档, 3.0L排量。车辆配置:无钥匙启动,空气悬架,电吸门,多功能方向盘,行车电脑导航,车载电话,后视镜记忆,发动机启停技术。整车保良好,内饰清良好,稍有老化现象,经济性良好,车身周围不同程度划痕、刮擦,右后侧轮胎胎壁破损。发动机动力性良好,室内电气设备良好,制动良好,转向灵敏。

起拍价:40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4年6月25日起2014年7月1日17时止(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本标的实地看样的时间确定为2014年7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50分)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7月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账号:1922510104002432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7-56980595,监督电话0577-86555617。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行政中心区龙江路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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