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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崇贤街道锦昌年华苑13幢1单元1101室房屋

拍卖公告(第三次)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7月8日10时至2014年7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aVtC5n&user_id=1935409001,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崇贤街道锦昌年华苑13幢1单元1101室房屋[房屋产权证号:余房权证崇移字第11014387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杭余商国用(2011)第14285号,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76年5月14日]。

起拍价:92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 :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7月7日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有意者请事先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7月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20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7月21日10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余杭支行,银行账号:733141018260020535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0571-86238479,手机:13588303033(任法官) 

监督电话:0571-86223130。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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