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关于
嘉兴市港区乍浦天妃苑3号公建4号房地产
第二次拍卖公告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13年12月18日上午10时至次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东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东阳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嘉兴市嘉兴港区乍浦天妃苑3号公建4号房产,建筑面积162.19㎡,权证编号:嘉港字第00042187号,国有出让商住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89.2㎡,土地使用年限至2044年9月2日,土地证号:平湖国用2005-021-00568号。
起拍价: 68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10000 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需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携带工商等部门的登记材料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嘉兴市相关的房地产政策,因不符合嘉兴市购房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能过户或费用增加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2月17日17 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去现场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申明:因该房现有租赁,房产实际交付时间为2014年1月1日。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3年12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阳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浙江省东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20100010702074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9-86667385、86586000 ;咨询旺旺:东阳市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579-86667321;
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人民北路56号;
网址: http://sf.taobao.com。
东阳市人民法院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