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7月14日10时起至2014年7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杭州市庆春东路5号601室房屋及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本标的所在大楼位于杭州市秋涛路与庆春路交叉口西南角,处于江干区采荷区域,距钱江新城较近,东邻秋涛北路,南邻采荷红菱小区,西近双菱路,北邻庆春东路。该区域为杭州较成熟商住圈,繁华程度较高,区域内有购物广场、商场、银行、医院、大中小学、幼儿园等配套设施,附近有公交庆春东路站、公交庆春广场东站。所在区域商业繁华度较高,但该楼为较早建设的综合楼,其配套设施较落后。
本标的建筑面积共计699.85平方米,房权证号:杭房权证江移字第07528191号;国有出让综合用地,使用面积为130.1平方米,地号为04-004-001-00083,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51年4月20日,土地使用证号:杭江国用(2007)第004306号。
该标的房屋为钢砼结构,总层数12层,建成于1997年。本标的位于第六层,东西朝向。本标的由中间一条过道将物业分为东西两侧,其中过道东侧为前台、会议室、会客室、董事会办公室、投资部、法务部,财务结算中心、办公室、总经理室及董事长室、文秘室;过道西侧为配电房、卫生间、厨房、休息室、档案室、车队。外墙刷防水涂料,内墙部分刷乳胶漆、部分贴墙纸、部分木墙面,部分贴墙砖,地面铺有地砖、地毯及地板,顶棚造型吊顶并设有中央空调,保养状况一般,但能满足办公功能。
起拍价:9600000元,保证金:1000000元,増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并以代理人的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院递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予以备案;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如委托手续不全、法定代表人未到场,本次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7月14日17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有意者可在2014年7月10日17时前联系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2分钟只要有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増价拍卖方式,即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税法规定应由出卖人承担的原欠税费及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
特别说明:拍卖成交后30日内交付,动产不包括于本次拍卖范围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10000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8月18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衢州市柯城支行,账号:120926002920004838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
咨询电话:0570-3053081、3025726,监督电话:0570-3026039。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紫荆西路119号。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