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法院: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时间: 2014/06/30 15:19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7月11日10时至2014年7月11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全自动洗脱两用水洗机一台、全自动石油干洗机一台、自动烘干机一台、电动衣架一台、衣服包装机一台、蒸汽发生器一台。
起拍价:3万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6月30日起至2014年7月10日15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7月1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宁波象山支行,账号:5749039460109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4-59182585,监督电话:0574-59182567。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
网址:http://www.xsfy.org.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