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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龙港镇龙洲路属于温州发电力有限公司厂房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7月17日10时至2014年7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苍南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苍南县人民法院,网址: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登记在温州龙发电力有限公司名下的工业厂房座落于苍南县龙港镇龙洲路,周围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较完善,交通便捷。

该拍卖标的物办有3本《房屋所有权证》及一本《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证载总建筑面积为5578.35平方,证载土地面积20249.7平方,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自1997年10月至2017年10月止。

 

 

起拍价:1580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30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7月2日起至2014年7月16日上午11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敬请把握倒计时)。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若达不到保留价则该标的物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赴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原买受人徐良均、夏蒙光、杨仲海、林长征、章成万、杨介飞等六人不得参与竞买。

六、瑕疵情况特别告知:该标的物已设定抵押,土地使用年限至2017年10月止。

七、对该标的物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了解处理,相应的罚款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请各竞买人充分注意了解工业厂房(该标的物)过户时须缴纳的各项税费、规费,敬请慎重竞买。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8月8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苍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苍南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账号:2010 0004 0285 03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7-68708986,64701381 监督电话0577-64718620

联系地址: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55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苍南县人民法院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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