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嘉成拍卖有限公司 拍 卖 公 告
受象山县人民法院委托,经象土资核拍【2013】067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将于2014年7月28日上午10时在象山新光大酒店五楼会议室举行公开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象山县丹东街道龙泽名园273号的房地产,房权证号: 象房权证丹城镇字第2006-013198号,证载建筑面积:250.59㎡。土地证号:象国用(2006)第04148号,证载土地面积:471.81㎡,国有出让城镇单一住宅用地。起拍价375万元,保证金35万元。
二、标的咨询、看样:即日起至2014年7月24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保证金交纳及竞买登记:1.竞买人须于2014年7月25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宁波象山支行,账号:574903946010901)。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立案大厅收费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4年7月25日下午5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7月28日上午9时45分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五、咨询电话: 87220366 87220388
公司地址:宁波鄞州南部商务区健宸大厦1108室
六、法院监督电话:
59182583 工商监督电话:65763970
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专场资料,或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及拍卖公司网站(www.pm168.com)查询。